基本案情
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官网公告显示:四川广汉三星堆博物馆于2022年2月18日对四川省圣古酒业有限公司受让获得于2020-09-21申请注册成功的第42637914号“三星堆古酒”商标提出无效宣告申请,商标局予以受理。
商标局:
商标局认为根据:《商标法》第十条第一款第(七)项规定,争议商标包含的“三星堆”系我国迄今在西南地区发现的范围最大、延续时间最长、文化内涵最丰富的古城、古国、古蜀文化遗址。争议商标由文物主管单位以外的主体注册使用,易使消费者对商品的来源、特点等产生误认;故争议商标予以无效宣告。
四川省圣古酒业有限公司:
四川省圣古酒业有限公司不服,依法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提起上诉,北京知识产权法院依法作出裁定,争议商标予以无效宣告;四川省圣古酒业有限公司依然不服,最终向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予以受理并做出终审判决
那么最终裁定结果是什么呢?我们一起来回顾一下,四川广汉三星堆博物馆对争议商标提出无效宣告的理由是什么呢?
关于“三星堆”
据百度词条查询显示:三星堆距今已有5000年历史,是迄今为止在中国境内发现的范围最大、延续时间最长、文化内涵最丰富的古城、古国、古文化遗址。且经过四川广汉三星堆博物馆的长期宣传,在全国范围内享有一定知名度和影响力,从而“三星堆”与四川广汉三星堆博物馆建立了唯一对应关系。
四川广汉三星堆的商标布局
那么有的小伙伴就会问四川广汉三星堆博物馆宣传与使用了这么久难道就没有注册三星堆商标吗?答案肯定是申请了的,早在2010年4月16日四川广汉三星堆博物馆就已经开始了第一批关于三星堆的商标注册,截止目前为止共计申请注册了839件商标但可能是没有提前布局,导致33类并没有注册
在无效宣告申请提出时四川广汉三星堆博物馆就已经注册成功并引用第8214516号、第8219550号 “三星堆及图”商标来作为无效理由的一部分,只是因为这两个商标分别是35类以及43类所以该理由不成立也不予支持;在该案件中四川广汉三星堆博物馆提出了无数的证据以及无效宣告理由,但是绝大多数都没有得到法院的支持
北京高院:维持原判
最终帮助四川广汉三星堆博物馆取得法院支持的原因是什么呢?是博物馆近年来对外的不间断的大力的宣传“三星堆”这三个字;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认为:三星堆遗址是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在全国范围内享有较高知名度和影响力。诉争商标指定使用在“果酒(含酒精)”等商品上,容易使公众认为上述商品与三星堆遗址具有某种关联关系,进而导致公众对商品质量及产地产生误认。故: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现在想想估计博物馆也是又庆幸又后悔,庆幸的是前期的大力宣传提升了博物馆的知名度这让他们在该案中握有主动权,最终无效掉了可能会给博物馆带来损失的一枚商标;后悔的是为什么不提前布局全类注册,这样也就不会有这样闹心的事情发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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