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在申请商标注册的时候,很容易就会遇见商标驳回,不少人认为商标驳回之后就不能再用了,需要重新注册新的商标了。但是事实并不是那样,商标被驳回之后还可以通过驳回复审来抢救,还是会有希望的,下面我们先来了解一下商标驳回的原因,根据原因提出相关依据才好做复审。若你的商标注册申请被驳回,那也不代表100%不能注册成功,可在15日内进行驳回复审。1、第一章第十条:国家名称、国旗、国徽、国歌、军旗、军徽、政府机构名称、国际组织名称、带有民族歧视性的名称或者标示不能用于商标注册。2、第一章第十一条:仅表示产品名称、形状、质量、原料、功能、用途、重量、数量等特点,缺乏显著性的名称或者标示,不能用于商标注册。3、第一章第十六条:含有误导性地理标志,而该商品并非来源于该标志所标示的地区,误导公众的,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根据商标局提供的驳回引证理由,如果是引用以上几条理由,那么商标注册申请就基本上没有挽救的余地。不过也有例外的情况,例如:两面针牙膏,“两面针”是属于牙膏的一种主要原材料,其符合商标法的第十一条理应该驳回,但是因为经过长期使用,已经具有一定的影响力,不会产生误认,所以该“两面针”牙膏商标申请了下来。如果你的商标也属于已经经过长期使用,具有一定影响力的商标,那么建议你提交驳回复审。一般情况下,如果是通过商标代理机构办理的商标注册,不会犯以上的低级错误,大多都是申请人自己申请商标才会遇到。

1、商标相同指的是某个标志或者名称在同一个类别中被多人注册,这样后来注册的申请人会因为商标相同理由驳回,我国商标实行“在先申请原则”。具体请查看;什么是相同商标。2、商标近似是指商标文字的字形、读音、含义近似,商标图形的构图、着色、外观近似,或者文字和图形组合的整体排列组合方式和外观近似,立体商标的三维标志的形状和外观近似,颜色商标的颜色或者颜色组合近似,使用在同一种或者类似商品或者服务上易使相关公众对商品或者服务的来源产生误认。具体请查看:如何判断商标是否近似。商标局内部审查都是通过人工来进行的,而且一个商标由一个审查员来审核。具有很大的主管因素,对于近似规则的判断很容易出现错判、漏判的情况。但是驳回复审是在商标评审委员会进行的,二者不是一个系统,而且复审过程中,是三个审核员同时研判一起案件,个人主观因素就被降到最低,对于因为近似导致的驳回,复审成功率是最高的。组合注册商标可以添加不一样的要素使其全体商标更具显著性,这样便下降了商标中某一要素近似被驳回的风险,从而进一步增加商标授权的成功率。当组合商标其中的单个要素与其他商标构成近似时,添加一个别的要素进入,商标全体就与其他商标构成了较大的差异,这样便较为容易的提高商标授权的成功率。4、拆分注册+组合注册——优势与上述两种方式的优势可以同时达到;不足之处在于商标申请注册成本增加,尽管成本支出高一些,但这样的方法商标注册成功率最高。商标检查的准则是文字和图形分开检查,如果一个商标包括文字和图形两个要素,但其中一个要素与其他商标造成近似,商标局就会断定请求的商标为近似商标,然后将该商标全部驳回,导致注册失败。拆分商标便可很大程度上躲避因组合商标其中一个要素具有较大驳回危险时而导致的商标全部驳回的情况,此方案可最大程度的确保了另一要素获得商标权。综上所述,在收到商标驳回通知书的时候一定不能轻易放弃,如果你不尝试复审,那么这个商标永远都不可能属于你,申请驳回复审说不定还有一个改变商标命运的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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