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度一下,你就知道”,相信大家对百度都很熟悉,但是“百度烤肉”您听说过吗?什么时候百度开始做烤肉了?
非也,“百度烤肉”不仅与百度公司毫无关联,甚至还构成侵害商标权及不正当竞争。
近日,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审结此案,适用3倍惩罚性赔偿,判决京百度餐饮公司等五公司赔偿百度公司经济损失 及合理支出230余万元。
京百度餐饮公司于2012年注册成立,经营范围包括餐饮管理、餐饮服务等。京百度第一、三、七、八分公司分别于2012年、2013年、2014、2015年注册成立。上述五公司在所经营的店铺名称、装潢、广告宣传、微信公众号、美团APP等处使用大量“百度”“百度烤肉”“百度食糖”等标识。
百度公司遂将上述五公司起诉至北京知识产权法院。百度公司诉请法院给予“百度”商标在“提供互联网搜索引擎服务”上以驰名商标保护;判令五公司立即停止侵害“百度”商标专用权的行为,立即停止不正当竞争行为。
起诉状中,百度公司还请求判令五公司共同赔偿经济损失495万元及维权合理支出费用5万元,判令五公司在《中国知识产权报》上刊登声明,消除侵权影响。
北京知识产权法院经审理认为:
百度公司在经营过程中,将“百度”作为其核心注册商标标识来使用,经过长期、广泛地持续使用和宣传推广,“百度”已经在相关公众中取得了较高的知名度和市场认可度。
此外,多份生效判决曾先后认定第1579950号“百度”商标(以下简称“涉案商标”)已构成在“以计算机信息网络方式提供互联网搜索引擎”服务上的驰名商标。
法院认为,上述五家公司上述五家公司的被诉行为侵犯了百度公司涉案商标的注册商标专用权;上述五家公司使用与“百度”相近似的“京百度”作为企业字号,具有攀附百度公司“百度”商标声誉、搭便车的主观故意,客观上也容易导致相关公众误认为五家公司与百度公司之间存在关联关系,对五家公司的投资或经营主体产生误认,造成服务来源的混淆,构成不正当竞争行为。故五家公司应当承担停止侵权、消除影响、赔偿损失的民事责任。
关于赔偿数额的确定,北京知识产权法院认为,五家公司侵权、攀附百度公司商誉的主观恶意明显,侵权行为持续时间长,客观上其也通过开设多家门店实施被诉侵权行为,不仅减弱了百度公司“百度”商标的显著性,且不正当利用了百度公司的市场声誉,获利数额大,侵权情节严重,应当适用惩罚性赔偿,以加大对恶意侵权行为的惩罚力度。
最终,法院依据相关证据酌情确定百度公司的涉案商标对五家公司侵权获利的贡献率为35%及适用3倍惩罚性赔偿,最终北京知识产权法院认定五家公司应赔偿百度公司经济损失及合理支出共计230余万元。
事实上,不只此案,此前百度多次被傍名!百度曾起诉另外一家“百度烤肉”商标侵权获最高法支持,最终获赔350万元;百度还起诉“百度酒吧”商标侵权,获赔80万元;另外,百度将“百度租车”诉至法院,索赔60万元;此外,百度还遭遇过“百度饮品”、“百度学习网”等蹭名行为!
显然,被傍名牌、搭便车等令许多正牌企业深受困扰!而面对如此困境,企业一方面要做好商标全类、多类布局,打好防御战,另一方面,还要积极通过法律武器维护正当权益!
目前,百度公司申请商标已超过10000个,商标布局保护体系可谓十分强大。另外我们看到,百度公司在构建强大的商标保护体系之余,也发起了多起维权诉讼,通过积极维权获得胜诉,给恶意傍名牌行为以警示。
来源:综合红星新闻、网络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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