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网查询,29件恶意抢注数字人民币商标被宣告无效。目前多个“DCEP”商标已经处于“无效”状态。
据了解,中国人民银行自2017年底开始数字货币研发工作,并于2018年3月9日首次公开提出其数字货币项目(Digital Currency Electronic Payment),简称“DCEP”。自2019年年末起,数字人民币试点工作在多个城市展开。自2020年10月的深圳试点开始,中国人民银行正式启用并对外公布e-CNY标识,作为数字人民币的英文缩写。“十四五”规划明确提出要“稳妥推进数字货币研发”工作,数字人民币已成为国家重要战略项目。2018年3月9日以来,有多个个人和企业在多个类别申请注册了“DCEP”“ECNY”“PBCDCEP”等29件与数字人民币相关的商标。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审查认为,自然人胡志严等8位申请人在中国人民银行首次公开提出其数字货币项目后,在多个类别上申请注册“DCEP”“ECNY”“PBCDCEP”等商标,明显具有“蹭热点”嫌疑,构成恶意抢注国家重要战略项目名称的情形,易产生不良社会影响。

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根据《商标法》第十条第一款第(八)项、第四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法对自然人胡志严等8位申请人已注册的29件商标依法宣告无效。从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官网检索结果看,从2018年3月9日起,有数十个包含“DCEP”字样的商标被注册,其中2019年注册的商标就有约60个。在被标注“无效”的商标页面中,有“申请被驳回、不予受理等,该商标已失效”的说明;在检索页面,也有“仅供参考,不具有法律效力”的提示。
今年初《国家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信用管理规定》印发,对于失信主体将实施相关管理措施。其中明确了国家知识产权局依法依规将下列行为列为失信行为:(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从事专利、商标代理并受到国家知识产权局行政处罚的行为;(四)提交虚假材料或隐瞒重要事实申请行政确认的行为;(五)适用信用承诺被认定承诺不实或未履行承诺的行为;(六)对作出的行政处罚、行政裁决等,有履行能力但拒不履行、逃避执行的行为;(七)其他被列入知识产权领域公共信用信息具体条目且应被认定为失信的行为。北京国韬智软知识产权!先注商标,再建品牌。让注册商标为企业的品牌建设保驾护航!北京国韬智软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是由商标代理人、 版权代理人组成,实力过硬、值得您信赖!国韬智软提供商标注册、商标转让、商标变更、商标续展、商标宽展、商标许可备案、商标诉讼、商标答辩、软件著作权、作品著作权。一站式知识产权服务!全国24小时咨询热线:400-022-4008 商标顾问:186100600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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