抖音推出娱乐直播厂牌“DOULive”已两年有余,商标问题竟然一直没搞定。天眼查App显示,近日,北京字节跳动网络技术有限公司与国家知识产权局二审法律文书公开。
文书显示,此前,一审法院对字节跳动公司第47909844号“doulive”商标的注册申请予以驳回。字节跳动公司提起上诉称,抖音娱乐直播厂牌“DOULive”是字节跳动公司独创品牌;诉争商标与引证商标未构成使用在类似服务上的近似商标;引证商标实为对字节跳动公司品牌的抢注;引证商标已被提起无效宣告申请。

二审法院审理认为,原审判决关于诉争商标与引证商标构成近似的认定正确;引证商标目前仍为有效注册商标,构成诉争商标申请注册的在先权利障碍,是否系恶意抢注并非本案审理范围。最终,法院驳回字节跳动公司上诉,维持原判。
资料显示早在2020年抖音“DOULive”开始造势之时,字节跳动公司并未将“DOULive”申请注册商标,直到一位黄姓商标注册人在2月将申请了两件“DOULive”商标之后,字节跳动公司这才恍然意识到商标还未注册,随即在同年3月申请了“DOULive”相关的系列商标。
但正因为他人申请在先,导致了抖音“DOULive”在商标的布局上遭遇瓶颈。第47909844号“DOULive”商标是字节跳动于2020年7月申请的,指定使用在第41类教育娱乐等服务上。但因黄某在先申请的41类“DOULive”商标障碍,在初审环节败下阵来。字节跳动随即迅速做出反应,于是又进入了复审程序。
字节跳动认为,自身是国内知名信息科技公司,经过广泛宣传使用,其“抖音”系列商标及抖音娱乐直播厂牌“DOULive”在中国已广为相关公众知晓,并享有很高知名度。“DOULive”是自身的独创品牌,已于2020年3月就在多个类别的服务及商品上注册了“DOULive”商标。
诉争商标与引证商标并未构成使用在类似服务上的近似商标,黄某为恶意申请主体,存在抢注及售卖商标的恶意行为,其申请引证商标实为对字节跳动公司品牌的抢注。此外,黄某注册的“DOULive”已被提起无效宣告。

法院审理认为字节跳动公司“DOULive”商标与黄某申请的“DOULive”商标构成类似服务,且在案证据不足以证明字节跳动公司在先申请商标所形成的商誉已延及至诉争商标。此外,黄某申请的“DOULive”商标仍为有效注册商标,构成字节跳动诉争“DOULive”商标的权利障碍。因此,第47909844号“DOULive”商标在复审中再被驳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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