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一家叫做“蔡林记创始人”的饭馆就常常开在“蔡林记”的隔壁,二者因此纠纷不断。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呢?
“蔡林记”是一家以热干面为经营特色的老字号面馆,蔡明纬先生一直在蔡林记热干面馆从业直到退休。后来,蔡林记热干面馆改制为武汉蔡林记商贸有限公司,并将“蔡林记”商标一并过户,“蔡林记”商标从此与蔡明纬家族已无实际关联。
近年来,蔡林记公司将热干面制作技艺结合现代人的食味需求不断创新,先后被评为中国名小吃、最佳汉味小吃等称号。2011年,其申报的“蔡林记热干面制作技艺”还入选了“湖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并于同年获得 “武汉老字号”称号。
2013年,蔡明纬先生的儿子,蔡汉文先生以配方和技术入股参与设立了湖北鼎金耀餐饮公司。2013年起,鼎金耀公司开始大量使用并申请注册了“蔡明纬老蔡林记及图”“蔡明纬 蔡林记创始人及图”等一系列商标,并用作招牌字号,广泛开设饭馆,同样经营热干面等特色餐饮服务,还在其店内海报、餐具上大量使用了“蔡林记创始人”字样,甚至将门店就开设在“蔡林记”热干面的隔壁。
蔡林记公司认为,对于消费者特别是外地游客来说,鼎金耀公司的行为造成了混淆和误认,不但影响到“蔡林记”各门店的正常经营,也损害了“蔡林记”多年经营积累的商誉。随后,蔡林记公司针对鼎金耀公司的一系列商标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出了无效宣告的请求。
国家知识产权局经审查支持了蔡林记公司的请求,对鼎金耀公司的相关商标予以宣告无效。鼎金耀餐饮公司不服,依法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提起了行政诉讼。
庭审中,鼎金耀公司主张,其注册的商标是由蔡明纬先生的头像及“蔡林记创始人”组成,其中,“蔡林记”三个字只是用来修饰“创始人”,主要为了表明蔡明纬先生的身份,而且蔡明纬先生是蔡林记的创始人,这是不争的事实,所以其注册的商标不会导致公众的误认。
国家知识产权局和第三人蔡林记公司则认为:诉争商标完整包含了蔡林记公司在先注册并具有一定知名度的“蔡林记”商标,而且突出显示的“蔡林记创始人”这几个字,在商标使用的商品或服务类似的情况下,势必会让消费者误认为“蔡林记创始人”和“蔡林记”之间存在某种特定关系,从而造成混淆。
蔡林记公司进一步主张,血缘继承和技艺传承是不同的,根据公开资料显示,蔡汉文先生的身份是一名雕塑家,难以证明他传承了其父蔡明纬先生的技艺。而蔡林记公司不仅是“蔡林记”老字号品牌的权利人,也取得了热干面相关制作工艺技术,是正当的权利人,而且“蔡林记”已和蔡明纬家族无实际关联。
本案诉争商标的文字部分完整包含了“蔡林记”商标的文字,而且从含义上来说,“蔡林记创始人”的表述,也容易被理解为“蔡林记”最初的创办者。
在案证据能够证明,在先注册的“蔡林记”商标经过持续使用宣传,在热干面商品及餐饮服务上具有了较高的知名度,在后申请注册的诉争商标使用在相同或类似商品服务上,容易使相关公众对商品或服务来源产生混淆误认。
对于鼎金耀公司提出的蔡汉文先生作为蔡明纬之子,就有权使用诉争商标的主张,也缺乏法律依据。
综上,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判决驳回了原告鼎金耀公司的诉讼请求。
目前,本案判决已经生效,两家“蔡林记”热干面馆的商标纷争也就告一段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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