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7日下午,十四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在北京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受国务院委托,国务委员兼国务院秘书长肖捷作关于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的说明。
此次机构改革中,完善知识产权管理体制是一大变化。根据方案,国家知识产权局将由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管理的国家局,调整为国务院直属机构。商标、专利等领域执法职责继续由市场监管综合执法队伍承担,相关执法工作接受国家知识产权局专业指导。
暨南大学知识产权研究院副教授仲春告诉南都记者,现在国家知识产权局又重新回到国务院直属,显然提升了知识产权在国家未来战略上的地位。与此同时她注意到,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将专利、商标确权的工作放在国家知识产权局,而把执法部分的内容留在了市场监管部门。
“这样的分工既明确了国家知识产权局的定位,又符合市场监管部门的职责。当前的方案对于完善知识产权管理体制、加快推进知识产权强国建设,全面提升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和服务水平有重要作用。”仲春说道。
中国政法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知识产权法研究所所长冯晓青同样注意到这一机构职能安排。他认为这一安排将从整体上强化知识产权保护,两个机构相互协同,共同保护知识产权,有利于推动知识产权强国建设,提高知识产权保护水平,建设创新型国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