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经过商标局审查后公告的商标还会被他人提出异议,商标异议了怎么办?常常为商标注册申请人所不理解。接下来将由知小二为您介绍关于商标异议及其相关方面的知识,希望能够帮助大家解决相应的问题。
原因:申请的商标进入初审公告期后,在公告期三个月内,相关权利人可以向国家商标局提出商标异议申请。
商标异议的内容主要有两种:
一是初审公告的商标与已注册的商标相同或近似;
二是认为该初审公告的商标违反禁注和禁用条款。
应对方式答辩:
商标申请人在收到官方下发的《异议答辩通知书》(以收到信函的邮戳日期)起30天内需要向国家商标局提交商标异议答辩材料。若未在30日内递交答辩材料,不影响案件的正常审查。准备答辩主要材料包括但不限于:企业或个人资质及荣誉方面材料;广告宣传资料、宣传册或产品包装印刷合同及发票;合同、销售发票;参展服务合同及发票、展会照片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