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多位网友反映称,白象多半袋面、多半桶面系列产品包装上显示“多半”为注册商标,并质疑企业“在宣传上玩文字游戏”,消息引发热议。对此,白象食品官方客服人员回复:“‘多半’确实是商标,产品具体克重以包装上显示的为准,本身产品是没有问题的。”
多位网友在社交平台发帖称,白象多半袋面、多半桶面系列产品的“多半”为注册商标,“谁能想到它是个商标”,“白象也搞这种文字游戏了吗”。在生产信息下方还有一句“‘多半’是白象食品股份有限公司注册商标”。
查询商标网发现,“多半”确实是公司商标,而且不只是“多半”,还有“白象多半”、“白象多半袋”、“白象多半桶”也均为白象公司所注册的商标。
但白象所申请的“多半袋”、“多半桶”等商标被驳回,处于无效状态。
商标玩文字游戏,类似“商标擦边”案例频发(如千禾“0”酱油、简爱“其他没了”酸奶),商家利用描述性词汇注册商标,混淆消费者认知。消费者在遇到该类问题无法自行解决的,建议向市监部门或者消费者协会投诉举报,还是得看看商品的成分、配料等具体信息。毕竟商标很可能只是仅供参考,具体还得以实物为准。
6月4日,@白象食品 发文致歉,回应白象多半袋方便面的“多半”是商标事件。白象在声明中表示,目前公司在售的“多半”产品,是基于原70克面饼基础上推出的110—120克面饼的大份量产品。“多一半”是基于原60克面饼推出的100克面饼的产品。
白象解释称,“多半”商标申请注册的初心是为了与常规份量产品做区分,便于消费者选购。如因此给消费者造成误解,我公司诚挚地表示歉意。后续公司将尽快调整“多半”产品包装,避免引发消费者的误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