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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资讯  > 法律法规
  • 哪些情形属于连续三年不使用的正当理由?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属于连续三年不使用的正当理由:  1.不可抗力;  2.政府政策性限制;  3.破产清算;  4.其他不可归责于商标注册人的正当事由。

    2021/1/21 10:06:21 人评论 次浏览
  • 哪些证据不被视为《商标法》意义上的商标使用?

    仅提交下列证据,不被视为《商标法》意义上的商标使用:  1.商品销售合同或提供服务的协议、合同;  2.书面证言;  3.难以识别是否经过修改的物证、视听资料、网站信息等;  4.实物与复制品。

    2021/1/21 9:58:09 人评论 次浏览
  • 国知局召开新闻发布会:解读《关于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意见》

    11月25日,国家知识产权局举行2019年第四季度例行新闻发布会,国家知识产权局副局长甘绍宁介绍《关于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意见》有关情况。今年以来,国家知识产权局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重要决策部署和指示精神,致力于统筹推进知识产权“严保护、大保护、快保护、同保…

    2019/11/28 12:03:49 人评论 次浏览
  • 国知局:规范地方知识产权相关展会活动有关事项

    国韬智软知识产权11月27日,国家知识产权局网站发布了“关于规范地方知识产权相关展会活动有关事项的通知”。通知提到,为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党政机关境内举办展会活动管理办法》,按照全国清理和规范庆典研讨会论坛活动工作领导小组《关于进一步做好党政机关境…

    2019/11/29 11:40:32 人评论 次浏览
  • 个体工商户以自然人名义注册的商标,执照注销后还能否办理续展?

    个体工商户以自然人名义注册的商标,执照注销后还能否办理续展? 答复:注册人为自然人的,可以该自然人名义提交续展申请。

    2021/1/21 10:27:54 人评论 次浏览
  • 质押中的商标能否办理转让?

    质押中的商标能否办理转让? 答复:商标专用权出质后,出质人原则上不得转让商标,但经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的可以转让。

    2021/1/21 10:27:09 人评论 次浏览